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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州大學伯克利法學院自2026年夏季起全面禁止使用人工智能

自2026年夏季起,加州大學伯克利法學院禁止學生在課程作業和考試中使用人工智能,包括構思、大綱、起草、修訂、編輯和翻譯等環節,旨在培養學生的核心認知技能和職業道德。

來源Hacker News AI作者: xyzal

加州大學伯克利法學院近日發佈了一項全面禁止學生使用人工智能(AI)的政策,該政策將於2026年夏季學期正式生效。根據規定,除非課程明確旨在教授AI素養或教師另行書面批准,否則學生在所有課程作業和考試中均不得使用AI工具。學院表示,此舉旨在確保學生髮展法律職業所必需的核心認知技能,包括獨立思考、法律推理和創造性解決問題的能力。政策強調,思考仍然是優秀法律實踐和高質量法學教育的基礎。

政策明確禁止AI用於任何與學分作業相關的構思、大綱、起草、修訂、編輯或翻譯活動。具體而言,學生不得要求AI工具為論文主題或論點進行頭腦風暴(禁止構思),不得要求AI提出文章的組織結構(禁止大綱),不得要求AI撰寫總結法律規則的段落(禁止起草),不得要求AI識別應刪除的重複段落(禁止修改),不得要求AI糾正語法錯誤以潤色文章(禁止編輯),也不得要求AI將非英語文章翻譯成英語(禁止翻譯)。在考試環境下,AI的使用被完全禁止,包括使用AI生成考試大綱或內容。

此外,學生不得將課程材料(如作業、閲讀材料、幻燈片、課堂錄音或其他課堂內容)上傳到生成式AI系統中。唯一允許的AI使用僅限於學術研究,且僅用於查找判例、法規或二手資料等來源。學生必須對其研究結果的準確性負責,並確保所有提交的工作符合學術誠信要求。如果提交的論文中出現不存在的引用,將被視為違規使用AI的推定證據。

教師有權根據教學需要偏離默認規則,但必須書面通知學生並要求學生披露任何授權的AI使用。對於專門設計用於教授AI素養的課程,教師可以制定不同的規則。政策的兩大目標是:(1)確保學生獲得最佳的法學教育,使他們能夠掌握優秀律師所需的能力,如精通原始文本、運用法律推理將法律權威應用於新穎法律問題,以及獨立提出創造性解決方案;(2)促進公平和可操作性。

學院院長表示,這一政策有助於確保學生在掌握基本技能的同時,適應法律行業對AI日益增長的需求,並維護學術誠信。如果學生對某項AI使用是否違規有疑問,必須在使用前向教師諮詢並獲得書面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