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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迫使谷歌與其它AI和搜索引擎分享其“玩具”

歐盟委員會發布兩項決定,要求谷歌向競爭對手開放搜索數據,並增強Android系統AI互操作性,允許第三方AI助手深度集成。谷歌強烈反對,稱此舉危及隱私和安全。

歐盟委員會(EC)於週四宣佈了兩項規範決定,旨在削弱谷歌在搜索和移動操作系統領域的壟斷地位。第一項決定涉及AI供應商如何集成到谷歌的移動操作系統Android中,第二項決定要求谷歌向其他搜索引擎共享搜索數據,以“重新平衡競爭環境”。

EC強調,這些舉措並非認定谷歌違反《數字市場法案》,而是明確谷歌應如何履行其作為“守門人”的義務。長期以來,谷歌控制着全球大多數智能手機的操作系統,並在搜索市場佔據主導地位。

在AI互操作性方面,EC指出,目前Android手機上競爭對手的AI助手僅能訪問有限的系統功能。新規將要求谷歌為第三方AI提供商提供廣泛的設備訪問權限,包括允許用户將第三方AI助手設為默認語音激活選項,以及讓這些助手代表用户在應用程序中執行操作。谷歌全球事務總裁肯特·沃克表示,這一決定“可能危及數百萬歐洲人的隱私和安全防護”。他辯稱,AI助手已通過OEM協議安全地訪問Android功能,新規“威脅設備安全,因為允許外部應用獲取敏感而強大的設備權限,而無需OEM的安全保障”。然而,EC在FAQ中明確,谷歌和OEM仍可對第三方訪問設置客觀且非歧視性的條件,例如要求滿足特定的隱私、安全和完整性標準。

在搜索數據共享方面,EC認為谷歌之前的開放嘗試“迄今無效”。新規要求谷歌在匿名化處理後,與競爭對手共享其用於優化自身搜索服務的相同數據,包括允許AI聊天機器人訪問這些數據以改進其服務。EC指出:“這些措施旨在讓企業能夠為歐洲用户提供更廣泛、功能更豐富的選擇。”谷歌再次表示不滿,沃克警告稱:“歐洲人的私人搜索將暴露給不熟悉的公司,且缺乏用户知情同意。這會削弱公民隱私,危及商業機密和國家安全。”由谷歌部分資助的科技行業組織“進步商會”的歐洲副總裁凱·傑貝利也批評EC的決定忽略了隱私風險。

儘管谷歌反對,EC在FAQ中詳細説明了搜索數據共享的嚴格保護措施:分享前需評估網絡安全和數據保護風險;數據需經匿名化,包括抑制包含用户名、密碼等罕見條目的搜索記錄,將元數據泛化,並將用户分為至少1000人的組別;接收方需有已驗證的投資計劃以改善搜索服務,且數據使用僅限於此;禁止將數據鏈接到其他數據集或與第三方共享;接收方需接受獨立審計,且每兩年進行一次審查。

谷歌擔憂搜索數據落入AI聊天機器人手中,例如OpenAI可能大規模抓取數據訓練模型。但EC指出,數據不會免費提供,且需遵守嚴格條件。關於AI互操作性,谷歌稱第三方AI助手已通過OEM協議獲得分發,EC的決定繞過了製造商的安全審核流程。谷歌還認為,授予第三方AI系統級屏幕抓取權限為威脅行為者打開了大門。

EC表示,谷歌有權對決定提出辯護,並可尋求獨立司法審查。如果最終決定不變,谷歌須在2027年1月前遵守搜索數據共享規定,AI互操作性規定於2027年7月生效。不過,預計谷歌將通過訴訟長期拖延執行。